6月6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吉刚带队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》和《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》“两法两条例”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孟祥春参加。
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陵城区水厂、丁东水库、杨庄水库工程现场、马颊河小王庄桥、平原县城区中心水厂等现场,实地了解水资源管理、水污染防治、城乡供水保障及运行管护等工作开展情况,并召开座谈会,听取了有关部门工作汇报,与会人员交流了意见建议。
高吉刚强调,水是生命之源、生产之要、生态之基,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、水污染有效防治,加强城乡供水保障,对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法治观念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;要加强水资源管理,优化水资源配置,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;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,加强污染源治理和水环境监管,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;要加强城乡供水保障,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,完善长效管护机制,确保供水安全;要加强部门协作和沟通协调,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。
通讯员:陆林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