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4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吉刚带队对《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孟祥春参加。
检查组先后深入陵城区第二人民医院、临齐街道西街社区、德州市第六人民医院、市第二人民医院(市精神卫生中心)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,实地了解医疗设施、医护人员配备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,并召开有关市直部门座谈会,与会人大代表、精神卫生专家交流意见建议。
高吉刚强调,精神卫生工作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,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意义重大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守牢安全底线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贯彻执行;要加强能力建设,强化部门协同,完善服务网络,提升服务质量;要强化预防为主,加强宣传教育,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,深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工作;要强化机制保障,加大财政投入,完善队伍建设,加强监督检查,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,推动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通讯员:齐雪莲